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促进委员会(BOI)的特权或《泰美友好条约》来构建其所有权结构,从而在泰国合法收购和经营酒店。通常情况下,外国对泰国酒店业务的标准所有权受到《外商经营企业法》的限制,将外国直接持股比例限制在49%。然而,像《泰美友好条约》这样的特定国际协议为美国投资者提供了独特的特权,可能允许其对管理酒店资产的运营公司拥有高达100%的外国所有权。
此外,大规模酒店开发项目可能有资格获得投资促进委员会(BOI)的特权。对于满足最低资本要求5亿泰铢或涉及建立专业健康和生态旅游度假村的项目,BOI可以授予重大的税收假期、长达8年的企业所得税豁免,以及外资实体拥有永久产权土地的明确权利。驾驭这些法律途径至关重要;因此,与经验丰富的RE/MAX Thailand商业代理合作,可确保完全的法律合规性和最佳的公司结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