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在泰国,房地产合同中的预付款条款允许买方或承租人为整个租期(例如30年)预先支付租金。然而,根据《民商法典》第540条,任何相关的预先约定的多期延长(如30+30+30年)在法律上均不可执行,超出最初的30年上限,即使已经预付。
根据《民商法典》(CCC)第540条的规定,泰国的租赁期限严格限制在30年。任何预先商定的续约或多期延长都被视作违反公共政策而无效,无论是否全额预付或在土地厅登记。虽然西方买家通常期望预付款条款能确保90年的控制权,类似于英国/美国的结构,但泰国最高法院明确驳回了这一点。外国人和泰国公民都面临这一规定,这意味着为超过30年期限预付的续约资金有完全损失的风险,一旦初始租约到期,买方将既无财产权也无法获得退款。
让我们看一个真实世界的场景,以了解房地产预付款条款在房产交易中是如何应用的。
法院根据最高法院的判例宣布续约条款无效。承租人无权获得续约。
不可以,《民商法典》第540条将租期上限设为30年。根据最高法院的裁决,任何为续约支付的超额预付款在法律上都是无效且不可退还的。
不能,登记仅在法律规定的30年限期内强制执行租约。无论是否登记,非法条款仍然无效。
如果结构合理,预付款可以为继承人保留最初的30年租期,但它不保证或确保租约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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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略预付款条款可能会使买家在30年后损失数百万的不可执行的预付款项,从而侵蚀其在泰国受限房地产市场的投资价值。精明的投资者通过避免虚幻的长期续约来保护资本。
始终将续约选项与未来根据CPI调整的付款挂钩,并在谈判时支付,而不是预付。并且仅登记最初的30年租期,以避免被最高法院判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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