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地上权(สิทธิเหนือพื้นดิน)是泰国法律规定的一项物权,允许地上权人(superficiary)在他人拥有的土地上拥有建筑物、构筑物或种植园,从而将土地所有权与建于其上的结构物所有权分开。其有效期最长可达30年(可续期),或等同于土地所有者或地上权人的终身。
根据《民商法典》第1410-1416条规定,地上权需要签订书面协议并在土地厅登记,方可对第三方强制执行。登记费为协议价值的1.1%。该权利对外国人和泰国公民均开放,但它不授予土地所有权,使其成为外国人在租赁土地上拥有建筑物的合法途径。未经登记的协议存在无法强制执行的风险。虽然西方买家可能期望它像长期土地租赁一样运作,但泰国的实践通常将其与独立的土地使用租赁相结合,形成一种独特的混合结构。
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场景来了解地上权在房产交易中的应用。
地上权人收回了全部建筑投资并获得利润,同时保留了独立于土地的建筑物所有权。
快速分解该术语与其最接近的替代方案的比较。
下载《泰国土地测量精通指南》,了解更多信息并安全导航。
地上权保护在非自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投资,对于避免非法占地的外国人至关重要。处理不当或未经登记将导致全部损失和无法执行的索赔。
务必将地上权与已登记的30年租赁合同配对,根据评估价值预先支付1.1%的费用,并包含续期条款。
我们的专业经纪人和人工智能随时准备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