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M30是根据1979年《泰国移民法》强制执行的居住通知系统,要求所有业主在严格的24小时内报告在其物业停留的外国人。虽然外国租户提供其护照、签证详情和离境卡,但正式提交文件的法律义务完全在于泰国房东、户主或物业占有者。此规定普遍适用于所有住宿类型,包括私人住宅、服务式公寓和宾馆。
如果外国买家完成房地产交易并成为公寓的唯一所有者,他们将合法地承担户主的头衔,并且必须自行申报其TM30。申报可以在当地移民局(如Chaeng Watthana政府综合大楼)亲自办理,通过挂号信邮寄,或者越来越多地通过泰国移民局的官方在线门户和移动应用程序进行。保留已确认的TM30回执单至关重要,因为移民官在处理年度签证延期、结婚签证和90天报告时会明确要求此文件。